纠正自己上条的评论错误:写【在路上】的是杰克.凯鲁亚克不是普鲁斯特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我爱的乐队都过时了!比如James,他们现在的名气说不定都比不上那个当过兵的BLUNT,可是我还不老吧?这两年听了一圈还是转了回去,带着已经半酥软的骨头,而那些汉子们都已老去,我还年轻。这个冬天随着新年的到来,终于让人尝到了嗖嗖的滋味。或许我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吊在屋檐下那白色的半透明的冰棱了,而南京的上一次大雪藏在记忆里找也找不到了。
Tim温情与癫狂都不时髦了,三大件也变的老土了。我再也找不到一首让我媳妇听了就可以跳着进厨房的歌了,她更喜欢呆在角落里暗黄的灯光下翻着装帧做的极其漂亮的普鲁斯特,也可能是米兰昆德拉,或是找一部昆汀来研究人性。可为什么你们研究出来的都是堕落的人性?我有个兄弟最近也好上了这口,时不时发条消息来告诉我,他又看了什么书什么碟感动的哭了,我不知道是雨季又来了,还是他前世是黛玉的粉丝。
前些日子花了一堆钱买回来一批古董原盘,老板感激的看着我,递了张纸给我:"兄弟,留个电话给我吧,这是我的博。"我躲开了,我怕与人交流,因为他们都说我被人洗脑了。我不信,于是回去又偷偷看了遍戏梦巴黎,终于让我发现,这部片子禁不禁其实都没什么关系了。
我爱的乐队都过时了!
ps: 搭上首The Shining,送给我自己!